高校毕业生接收程序如何?
 根据闽教学[2014]1号文件规定,2013年及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凭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或行政介绍信(复印件)、核准录用函(复印件)]至省教育厅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2014年及以后的师范类毕业生凭上述材料至我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将寄存泉州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