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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状态:已结束 征集时间:2024年03月04日2024年03月15日

为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有效抓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结合我区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决定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情况紧急,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公告期内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人:陈晓波   联系电话:22630260

电子邮箱:ljyl2263@163.com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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