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粮食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区发改局 时间:2021-01-29 15:39 浏览量:1
 

关于加强全区粮食安全保障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起草依据

1.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关于粮食经营、调控与储备、产业发展、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有关要求。

2.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年度考核任务中关于出台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其他重点考核事项。

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粮食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20〕36号)

二、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2020年10月,泉州市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谢卫东常务副区长作出批示,要求区发改局牵头抓好贯彻落实为提高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储备应急保障、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安全把控等方面水平,需要进行制度设计,制定出台《意见》是适应粮食安全保障新要求、粮食流通形势新变化、粮食消费新需求的迫切需要。

三、文件起草过程

结合我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实际情况,区发改局代拟了《关于加强全粮食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2020年12月上旬形成初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吸收和采纳各部门修改意见2021年1月成稿

、主要内容

全文参照市文件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共有五大部分,18条。具体为:

(一)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共有三个子任务:一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提升粮食种植生态质量,三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共有三个子任务:一是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二是加强粮食产销协作,三是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三)规范粮食储备管理。共有三个子任务:一是保障粮食储备充足,二是规范粮食储备管理,三是推进粮库智能化建设。

(四)完善应急供应体系。共有四个子任务:一是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二是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三是提高大米应急加工能力,四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五)强化粮食市场监管。共有五个子任务:一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二是完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三是抓好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四是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五是加强超标粮食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