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父母可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页端)和“闽政通”APP的办事小程序(手机端),选择“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进行申报。
办理条件:
1.在医院出生的未满6个月且符合随父随母落户家庭条件(姓氏随父随母)婚生新生儿。
2.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政策。
需要准备材料:
1.新生儿姓名;
2.产妇电子证照(身份证和结婚证),可先在闽政通APP上查看电子证照是否齐全,如遇不全进行纠错反馈;
3.新生儿父亲的身份证电子证照(请父亲至闽政通APP中通过“我的-电子证照-出生一件事”来授权给母亲);
4.产妇名下任意有效的储蓄银行卡号、银行卡开户支行名称(用于生育津贴领取登记);
5.新生儿跟随落户的户主姓名;
6.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的所在地址;
7.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手机号;
8.新生儿跟随落户的户主户口本图片,图片包含户口簿扉页、落户方(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成员页,要求图片清晰、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