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将于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要求,为做好2023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报考2023年普通高考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只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或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考生除外)。
二、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2023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设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值为25分,总分100分。评分办法按《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2023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报名和缴费统一安排在高考报名时进行,具体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10号)。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不接受现场报名与缴费。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6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普通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签领《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须经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盖章),并在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本人姓名,同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专业考试及安排
2023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由福建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地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各地考生考试安排详见《2023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表》(附件1)。参加2023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持本人《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考点发布的考生须知(含疫情防控要求)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逾期不予补考。
六、成绩查询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次等信息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上发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站查询。
七、工作要求
我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组考高校负责”的管理体制。考务管理继续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普〔2019〕31号)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福建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福建师范大学要成立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测试、考务、综合、监督、后勤、保卫、疫情防控等若干职能小组,组织实施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纪检监察小组依法依规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教育、监督和执纪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
(二)落实防疫要求。福建师范大学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3号)和我省《考试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22号)要求以及属地防疫要求,研究制定组考防疫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坚持以生为本,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领取准考证,分散人流,合理控制现场人数,避免人群聚集、长时间排队。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属于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交,方可参加考试。
(三)严格规范管理。福建师范大学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23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1周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积极利用更多现代化技术手段,客观测试考生体育专业水平,同时严防考生替考,把好考试入口关。加大考点标准化建设力度,配备视频录像及监控设备。测试过程应全程录像保存,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须为在编教师或干部),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做好上岗前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和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把握工作节点。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2023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附件2)时间安排,做好考前准备、考试过程实施和考后数据报送等各项工作。福建师范大学要按照规范流程切实加强登分、统分和成绩合成等环节的信息管理,并对成绩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和安全。福建师范大学应于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包括考试违规考生成绩处理后的所有考生最终成绩数据,经确认无误后,严格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闽考院信〔2020〕13号)和《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成绩数据接收管理办法》(闽考院信〔2021〕17号)的要求,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成绩数据。省级统考成绩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向考生公布,考生凭账号、密码查询个人成绩、位次等信息。福建师范大学对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其他相关问题由福建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五)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遵守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福建师范大学须及时将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考生违纪作弊事实、处理意见等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2023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表
2.2023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
2023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表
批次 |
考生报考所在地 |
报到时间 |
考试项目及时间 |
考试地点 |
|
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
800米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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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 |
2022年 11月20日 |
2022年 11月21日 |
2022年 11月22日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室内外场馆 |
2 |
厦门市 |
2022年 11月21日 |
2022年 11月22日 |
2022年 11月23日 |
|
宁德市 |
|||||
3 |
漳州市 |
2022年 11月22日 |
2022年 11月23-24日 |
2022年 11月24-25日 |
|
泉州市 |
|||||
4 |
三明市 |
2022年 11月24日 |
2022年 11月25-26日 |
2022年 11月26-27日 |
|
龙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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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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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福州市 |
2022年 11月26日 |
2022年 11月27日 |
2022年 11月28日 |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备注:1.报到时间:当天8: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武术馆(乘坐福州公交26、43、48、89、123、141、151、157、168、172、173、176、183快线、191、192、318、321、325、326、327、330、336、337等线路或地铁2号线至董屿·福建师大站可以到达)。
3.咨询电话:福建师范大学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22867389(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 0591-86215760(普招处)。
附件2
2023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承办单位 |
1 |
2022年11月14日前 |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2023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手册 |
福建师范大学 |
2 |
2022年11月16日 |
体育类专业考生签领本人 《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各市、县(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3 |
2022年11月20日前 |
完成人员培训,考试场馆、仪器设备调试准备工作 |
福建师范大学 |
4 |
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 |
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 |
福建师范大学 |
5 |
2022年12月20日前 |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信息等材料 |
福建师范大学 |
6 |
2022年12月27日前 |
在门户网站上向考生本人提供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个人成绩、位次等信息查询服务 |
省教育考试院 |
7 |
2023年1月上旬 |
向教育部报送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信息 |
省教育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