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2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省卫健委在向各地征集措施建议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实施方案,经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我省《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围绕“扩面、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增加签约服务供给,逐步扩大覆盖面;优化签约服务内涵、优化服务方式,提升签约居民获得感、满意度;健全签约激励和保障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和居民签约积极性,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35年,全人群、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75%、85%以上。
2016年,我省开展城市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工作部署,2017年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近年来,结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条件,各地优先保障老年人、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需求,并持续完善签约服务政策,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优化服务模式和流程,全省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率分别维持在30%、60%以上。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地共组建8863个家庭医生团队,共有23165名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
自2022年起,持续推进,力争到2035年达到预期目标。
一是主要目标。围绕“扩面、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从2022年起,力争各地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到2035年,全人群、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75%、85%以上。
二是扩大服务供给。通过扩大家庭医生队伍来源、统筹辖区签约服务资源、发挥医联体专家优势、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等4项措施,扩大签约服务供给,多渠道充实签约力量,为签约服务扩面奠定基础。
三是丰富服务内容。从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上门服务、中医药服务、合理用药、转诊服务等6个方面细化了签约服务内容要求。
四是优化服务方式。提出了推广弹性服务期、拓展签约形式、优化签约服务包、强化全专联合、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等5项措施,增强签约对象签约获得感。
五是健全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签约服务费政策、完善绩效薪酬制度、发挥基本医保引导作用、强化监测考评、营造良好氛围等6个方面提出实现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家庭医生(团队)在遵循居民自愿签约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与签约居民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居民可自主选择签约医生(团队)和签约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根据所选签约服务包类型,相应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家庭医生(团队)根据签约服务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相应的签约服务。“延伸处方”是指对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转诊,在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后回基层的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可延续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中相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