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江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1-12-01 10:20 浏览量:1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洛江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4

(此件主动公开)



洛江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依据《泉州市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泉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本专项规划。本规划重点阐述“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是“十四五”时期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人社扶贫行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挑战,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稳就业保就业成效明显。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始终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首要位置,实施具有洛江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每年举办“春风行动”、就业专场招聘活动,与宁夏盐池、云南楚雄、大理等多地建立劳务合作协议,支持和鼓励企业外出招工。统筹疫情防控和就业稳岗工作,出台促稳就业、缓解企业用工难、复工稳岗、“互联网+”、以工代训、担保贴息等“一揽子”举措,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累计发放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劳务补助、吸纳奖补等补助6259.41万元,投入760余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十三五”时期,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8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764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1.5%以内,全区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2.社保兜底作用得到强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参保扩面,促进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至“十三五”末,全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分别达4.65万人、2.84万人、3.87万人、9.22万人、4045人,与“十二五”末相比,分别增长24.83%13.49%1.43%5.73%、减少6.01%。降低社保费率,落实疫情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减、免、缓、退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1008.7万元,惠及企业3400多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时序分批次做实职业年金。“十三五”时期,建立健全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养老金,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15年的100/月提升至160/月,比省标准高出30元,比国家标准高出67元。

3.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贯彻落实《洛江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坚持以人为本、高端引领,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服务平台,健全完善人才政策机制、大力培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基础性产业人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智造先行区、幸福生态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十三五”时期,配合制定落实人才“港湾计划”23条政策、人才安居保障等配套政策。全区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家、省级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1个,入选第六批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1个和省高层次人才、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市高层次人才、市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高端人才共574人。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1名,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569人。

4.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职位管理、考录考核、表彰奖励、培训监督、职务职级并行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推进军转干部“阳光安置”,军转干部培训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企业军转干部总体保持稳定。认真做好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出国(境)登记备案、更改学历(学位)、纪律惩戒、人事调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十三五”时期,全区招录政府系统公务员1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完成政府系统52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职级晋升审核、考核等工作并兑现工资待遇;安置军转干部9人。出台《洛江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工作,探索在智能制造龙头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聘试点。常态化做好全区职称评审、服务及职务证书发放工作,累计服务1447人次。做好因机构改革出现合并、撤消的96个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重新设置、动态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数工作台账及高级技师评审服务工作。

5.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实施促进居民增收行动计划,推进城镇职工、农村居民、高级人才、困难群体“四大群体”增收计划,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建立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执行上级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调高工资指导线,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实施。出台《洛江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晋升工资级别档次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政策,建立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督查机制。“十三五”时期,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分别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规范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现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6.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联合区人民法院创新成立“法官工作室”“根治欠薪联动执行工作室”,贯彻落实“3+5”根治欠薪工作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新成效,欠薪案件、欠薪人数和欠薪金额持续降低。充分运用省、市两级工程项目大数据平台监管,积极推广“一卡一户一平台”模式,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欠薪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基本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时期,开展各类劳动保障专项检查21项,日常检查用人单位720家次,监察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件,协调各类劳资纠纷936件,为1200多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款项1380多万元,结案率97.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接受市级年度考核获得优秀或良好等级。2019年以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获评市“五一先锋号”、省“五一先锋号”。新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构建劳动争议“四级联调”工作体系,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仲裁结案率超95%。“十三五”时期,劳动仲裁立案处理劳动争议848件,涉及劳动者2029人、金额6367.17万元;案外调解劳动争议269件,涉及劳动者529人、金额496.9万元。

7.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法治人社深入推进,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失业保险和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实现线上申请。认真梳理“不再重复受理”证照清单,让企业及群众在申请业务办理时免于提交纸质证照。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着力延伸经办服务网络,高标准为便民点配置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及高拍仪等硬件设备。“十三五”时期,全区所有86个村(社区)均已建立便民服务点,全面实现业务经办同平台、线下申办不出村、线上自助不出户。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第一个五年,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人口老龄化加快等给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一是就业方面,就业形势稳中承压、稳中有难、稳中存忧。特别是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熟练工、职业院校毕业生等不足,导致结构性缺工有所凸显;一定程度上存在招人难、难就业、慢就业、缓就业、懒就业等结构性招工引才矛盾。二是社保方面,我区总体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民营企业参保扩面仍有空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待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还需加强。三是技能人才方面,我区熟练工求人倍率处于较高位,高技能人才缺口较大,企业普遍重使用、轻培训,多数未建立职工技术技能等级、学历与薪酬待遇挂钩调整机制。技工教育存在短板,职业培训机构较为缺乏。四是劳动关系方面,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劳动用工形势不稳定,不明确因素增加,欠薪欠保、劳动争议等影响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建筑领域仍是欠薪高发区,处置难度较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常学常新“晋江经验”,扎实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收入分配、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工作,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动“六稳”“六保”在人社领域落深落细落实,为洛江建设更高水平的智造先行区、幸福生态城和全方位推动洛江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人社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服务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深刻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人社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把握“双循环”对人社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保障制度,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4.坚持系统观念、精准施策。加强前瞻性、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站位大局全局,坚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一盘棋”,聚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善于创新、集中攻坚,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1.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重点群体稳岗就业保持稳定。“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以上,及时促进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2.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建立更高质量工伤保障制度体系。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十四五”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5.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3.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4.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3.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形成与我区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4.人事制度改革更加深入。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清晰、机制灵活、激励约束并重,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人事考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完善表彰管理制度体系,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5.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有序。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进工资决定及合理增长机制建设。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健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仲裁终结率分别达60%93%65%。提升劳动保障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提升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区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8%以上,基本无欠薪。

7.人社系统能力建设更加全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公共服务场所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能享受到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基数

2025年目标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0.36

1.8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1.87

控制在5以内

3.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万人次

0.55

1.25

二、社会保障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6

5.3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84

3.5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8

4.5

三、劳动关系

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3%以上

93

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结率

%

 

65

1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8%以上

98%以上

 

“十四五”时期人社专项规划重点项目

项目

项目内容

实施年限

责任单位

洛江区智能制造产业技能培育实训中心

为推进智能制造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突出洛江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优势,依托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技能培育实训中心,推进“校企合作、产教一体”工程,根据辖区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需求,开设电子专业、数控专业、人工智能专业等,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链有效对接,为企业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2022-2023

洛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主要政策举措

(一)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推进重点群体稳岗就业。深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计划,引导鼓励开展就业见习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规模。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吸引劳务输出地区和脱贫地区劳动力来洛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巩固统筹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加强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2.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降费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完善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创业者、个体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者等各类创业主体自主创业,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3.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水平。加强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等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为各类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提供支撑支持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究新业态、开发新产品、拓展新领域,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任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4.完善农民工工作机制。加强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同协作,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强化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持续做实农民工“安、居、乐、业”四篇文章,推动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新业态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提升农民工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农民工融入洛江、扎根洛江。

(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聚焦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之以恒推动社会保障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落实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定期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2.持续推进社保扩面提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分类施策,精准扩面。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针对性摸排动员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参保,积极引导新业态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参保;针对失业保险,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参保,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针对工伤保险,持续推进建筑等行业按项目参保,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实现法定职业人员全覆盖。

3.发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障功能。失业保险方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护航政策,助力稳定就业岗位;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提高失业保险业务信息化水平,增强失业保险防失业功能;对接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工伤保险方面,在实现法定职业人员全覆盖的基础上,注重解决部分特殊群体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工作制度,加强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4.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部控制、监测预警制度,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制度,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骗保高压态势。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配合上级建立健全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机制,实现保值增值。

(三)着力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1.下大力气壮大基础性和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推进技能提升行动。制定企业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标准并开展认定,支持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产业实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基地,持续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洛就业创业,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健全职业技能竞赛机制,常态化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带动各行各业职业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蓬勃开展。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培训和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把高技能人才纳入工会休假疗养对象、人社部门休假培训对象,让高技能人才和劳动模范、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休假待遇。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技能竞赛上发挥更大作用。

2.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持续开展省高层次人才、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市高层次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认定。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强化博士人才服务管理,大力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突出以用为本、企业为主,深化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动态梳理、完善人才政策,做好工作生活津贴、人才购房补助、毕业生安居补助及社保补助等政策待遇兑现落实。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力争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洛就业创业。

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引导用人单位采取股权、期权、“人才合伙制”、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成等激励方式。推行专家举荐人才制度,推广人才“以赛代评”选拔办法。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建立更加顺畅的人员流动机制,构建人才产学研用联盟。

(四)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及时调整核定岗位设置,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竞争激励、择优聘任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后考核管理,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2.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推进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管理以及各类人事考试全过程监管,提升人事考试服务水平,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考试环境。

3.规范表彰奖励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表彰奖励规定,发挥表彰奖励激励引领作用。落实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严格规范奖励标准和开展程序,督促指导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为主要依据的定期奖励开展,适时开展及时奖励。加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的监督指导,完善处分备案制度。

4.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鼓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做好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开展教育系列中初级及工程建筑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做好因机构改革出现合并、撤销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重新设置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级和续聘审核、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等工作。

(五)优化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实施促进居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城镇职工、农村居民、高级人才、困难群体“四大群体”增收计划,开展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项收入提升行动,全力拓宽增收渠道,全方位促进居民增收,促进一线劳动者增加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扩大中高收入群体,人民生活水平整体有新提高。

2.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配合上级部门科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宣传。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3.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跟踪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指导薪酬审核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激励约束机制。

4.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六)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构建地方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模式。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打造计划。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加大力度治理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劳动关系。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2.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持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研判,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进一步深化议事协调会议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3项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察执法、打击恶意欠薪、实施失信惩戒5项工作重点的“3+5”根治欠薪工作机制,推行问题清单、预警黄单、守信红单、失信黑单“四张单”,以制度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保障措施,发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

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四级联调”工作体系。突出调解结网功能,横向构筑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企业调解五元社会化调解格局,纵向编织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四级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形成横纵结合的联动调解网格,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在争议调解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调解仲裁机构、仲裁制度、仲裁员队伍建设,推进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大力提升人社窗口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单位制度建设,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明查暗访。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度,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配合上级做好社保经办机构整合,拓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实体窗口功能,推动多险合一经办,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服务。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力争让更多服务事项实现线上申办。

2.持续推进人社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持续“减证便民”,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梳理整合办事、审批事项,查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等领域痛点堵点。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定期开展“局长走流程”,及时解决企业、群众、人才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通人社服务“最后一米”。

3.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升级完善各类人社信息系统,建设互联网+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职业能力提升服务管理平台、数字化劳动仲裁庭系统等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应用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劳动关系、就业创业和劳动维权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开展劳动用工及欠薪大数据监测预警。配合推进省“金保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加大省级综合信息化平台、人社业务综合受理平台在洛本地化应用。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增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人社业务信息实时比对机制,提升人社业务经办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基金安全。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社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尤其是窗口单位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队伍。完善培养和保障机制,保障窗口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拓展其发展空间。加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十四五”期间,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选树人社服务标兵,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氛围。强化行风监督,不断提升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水平。

四、强化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力同心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稳步推进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要将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统计评估制度。加强人社指标调查统计制度建设,完善优化人社指标统计数据库,积极推进“数字人社”建设,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注重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评估。

(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工作机制。

(五)积极传播“人社声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系统开展人社政策宣传解读,深入开展人社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积极回应群众、人才和企业的关切,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传播“人社声音”,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突出“选”干部,强化入口精细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突出“育”干部,定期开展业务充电和岗位练兵,选派干部参加上级对口培训。突出“管”干部,抓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及谈心谈话、廉政教育、反向约束等,深入了解和管理教育干部。突出“用”干部,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政策,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大力选拔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抄送:市人社局,区委各部门,省市驻洛单位,区人武部,各群团组织。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