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告
来源:区发改局 时间:2018-07-02 16:23 浏览量:1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洛江区本级2018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洛江区本级2018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

洛江区本级2018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收费项目

1

泉州第十一中学

一、普通高中学费

二、住宿费

2

泉州马甲中学

一、普通高中学费

二、住宿费

3

泉州市奕聪中学

一、普通高中学费

二、住宿费

4

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实验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5

泉州市洛江区双阳中心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6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中心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7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意绥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8

泉州市洛江区奕聪中心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9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中心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10

泉州市洛江区万安中心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11

泉州市洛江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12

泉州市洛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13

泉州市洛江区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一、水资源费

二、污水处理费

14

洛江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水土保持补偿费

15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6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