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拟发放单位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要求, 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现有福建瑞美建工有限公司符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为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发放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3823。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