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才人口“双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本批次李瑞华等2人符合青年人才购房补助的申请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洛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或洛江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8月6日
公示电话:0595-22639867(洛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0595-22633516(洛江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泉州市洛江区青年人才购房补助拟发放对象(二)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
附件
泉州市洛江区青年人才购房补助拟发放对象(二)
|
序号 |
申报对象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毕业院校 |
房产 所在地 |
拟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 |
李瑞华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
南京理工大学 |
洛江区 |
30000 |
购房补助第一年 |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2万元) |
阙鸿英 |
泉州中正世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闽南理工学院 |
洛江区 |
20000 |
|


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