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靖楠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宗教文化保护 助推旅游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洛江区地处泉州北部,文物资源丰富。近年来,区文体旅游局结合我区实际,守护文物遗存,逐步构建起了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推动文物焕发时代光彩。围绕宗教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实施文物保护项目,推动文物焕发时代光彩。我区先后实施了龟峰岩武庙保护修缮等多个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
一、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根据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巡护工作的通知》(泉洛政文体旅〔2025〕16号),进一步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村(社区)与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每一处文物的巡查看护,确保文物安全。强化区文旅、自然资源、规划、公安等部门监管责任,履职尽责,确保宗教建筑在内的文物安全。
二、有效利用第四次文物普查,深挖宗教文物价值。借由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契机,系统梳理全区宗教活动场所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类摸清寺庙、道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家底,及时将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资源纳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目前,区文体旅游局已将河市镇慈恩寺佛塔、双阳街道法鼓寺列为新发现线索。下一步,将根据国务院《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第四次文物普查有关规程要求,及时认定和登记公布为新发现文物。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和日常文物保护,持续扎实做好宗教类古建筑的保护、传承和弘扬。
主要领导:吕培基
分管领导:林晓玲
经办人员:陈洁圆
联系电话:22631056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4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文史办、区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