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洛江铁腕整治这项非法违法行为
来源:洛江新闻网 时间:2022-08-24 09:16 浏览量:1

  近期,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马甲镇某店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疑似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现场存储疑似危险化学品600余件。

  

  

  洛江区应急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组成专案小组开展调查取证执法,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存储的化学品进行抽样取证鉴定和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评价分析,认定上述600余件化学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液体,且该经营场所涉及甲类火灾危险性易燃液体的存储和经营,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该单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属实。

  

  违反条例 立案侦查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已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等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区应急局迅速固定相关证据,按照行刑衔接案件规定程序,于8月9日以当事人涉嫌危险作业罪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

  下阶段,区应急局将持续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区安全生产领域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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