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召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会议
来源:洛江新闻网 时间:2024-10-11 15:17 浏览量:1

  10月10日,洛江区召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杜仁义参加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思想认识要到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全力解决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要到位,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物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群众及时参保缴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宣传引导要到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医保政策,让群众了解医保财政补助、报销待遇、连续参保激励等政策,紧盯重点人群全力攻坚,营造自愿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组织领导要到位,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日常督查、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如期完成参保任务。

  会上,区医保分局、税务局分别布置全区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与基金征缴工作。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据悉,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延长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参保补缴期为202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5年3月1日(含)后参保缴费的,除新生儿、入学新生、困难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人员等特定参保人群以外,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过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2025年7月1日起补缴的,除新生儿、入学新生、困难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人员等特定参保人群以外,须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