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启事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20-06-15 08:50 浏览量: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导询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5、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需具备的闽南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有窗口行业或咨询导办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录用。

8、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本人或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⑤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 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即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17:30,应聘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j2810550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取得学位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请一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洛江区万虹路111号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管委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因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未接到面试通知请勿直接来访。

3、考察方式: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入职后食宿自理。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8105502(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考察入围后需经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37765。

4、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启事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启事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启事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本启事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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