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时间:2021-06-15 16:31 浏览量:1

根据福建省会计考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1〕7号)要求,现将我区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初级:已参加我区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考试两科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如果财政部、人社部确定的2021年度初级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低于60分,对相应增加的考试合格人员将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二、现场审核应提交材料

(一)初级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按单位属地报名的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三、现场审核时间及审核地点、咨询电话

(一)初级考生应于2021年7月1日-8日(不含周六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所需资料到报名信息表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地点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报名点),请考生以各报名点的通知为准或先行联系再前往。

(二)区财政局审核地点

报名点

审核地点

咨询电话

洛江区

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左拐第1间

22638957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因个人原因未打印报名表或遗失的考生可于6月16日至7月8日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补打印,具体网址如下: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g23.jsp

(二)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区财政局报名点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若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或不符合闽会考办〔2020〕17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将给予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之日起,考生如对分数存在疑义,请于7月9日前向区财政局报名点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经汇总上报核验后,我们会及时反馈成绩复核结果。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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