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补贴性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6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5号),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及审核,洛江区2021年第一期营销员互联网+培训班,获得证书人数33,可享受补贴人数33人,拟发放补贴资金2.145万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2月10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区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22639876(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22633755(区人社局办公室)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