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22]2号)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目的、检查的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 被检查单位名单
经随机抽取,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列为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
二、 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三、 检查的重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单位在政府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等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为预算单位2021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2022年度。
公示期自2022年8月3日至8月9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洛江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2665773
泉州市洛江财政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