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48号)
来源: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时间:2022-10-27 11:31 浏览量:1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8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2022年10月27-29日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在洛江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27日上午6:00-12:00 

2022年10月28日上午6:00-12:00 

2022年10月29日上午6:00-12:00 
 

三、检测地点 
 

根据各乡镇(街道)安排的采样点和采样时间,及时就近前往采样(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主动参加,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也可提前通过“采检登记”小程序预约登记,检测时出示预约登记二维码),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交叉感染。采集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即出即回。 
 

3.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督促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经营、出租场所业主要认真履行督促责任,通知租户准时参加核酸检测。 
 

4.常态化重点人群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仍应按原频次参加检测。 
 

5.正在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对象,以及三个月内境外入洛人员、新冠治愈出院人员不参加混管采样;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 
 

6.10月27-29日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区域,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采样,全员核酸采样结束后便民核酸采样点恢复采样;当日未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区域,便民采样点照常采样。 
 

7.请广大居民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0月27-29日洛江区区域全员核酸采样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