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贝贝幼儿园等)
来源:洛江区民政局 时间:2023-04-27 15:14 浏览量:1

  经调查,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贝贝幼儿园、泉州自然门文武学校、泉州仁和医院、洛江区万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泉州市洛江福星老人休养中心、泉州市洛江区利兴跆拳道俱乐部、泉州市洛江红悦艺术团等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接受2020年、2021年年度检查,上述事实,主要有福建社会组织网站年报结果公示平台截图证据证明,上述单位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述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上述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贝贝幼儿园;

  2、泉州自然门文武学校;

  3、泉州仁和医院;

  4、洛江区万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5、泉州市洛江福星老人休养中心;

  6、泉州市洛江区利兴跆拳道俱乐部;

  7、泉州市洛江红悦艺术团。

 

  特此公告。

 

 

  洛江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