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6-16 10:15 浏览量: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新闻传播学类的专业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泉州市户籍优先;

5.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有新闻传播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洛江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和相关报名材料一并发至洛江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ljhb2263@163.com。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

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3.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洛江生态环境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堤后路桥南花苑7-8号楼4楼)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考察方式: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拟招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595-22633287,联系人:李莹。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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