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7〕17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辅助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协助资料收集、档案归整、联系企业等工作。
二、聘用条件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洛江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3)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5)城市规划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2.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1)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力。
(二)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仪表端庄,且有熟悉电脑操作、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下午6:00,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jqgxj2263015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本人居民身份证;(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求职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万荣街97号区政府大院后幢二楼区工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察方式:采取面试、谈话方式,确定招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具体面试、谈话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和年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和年限参照《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核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630152,联系人:吴先生、黄先生。
(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和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38757。
(三)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四)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2.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求职登记表
泉州市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