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时间:2024-07-23 15:21 浏览量: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排版软件,或具有一定的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

  5.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jqwb2014@163.com,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要求有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洛江区政府机关大院1309室)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对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最终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20〕46号)、《关于规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22〕91号)等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潘,咨询电话:0595-22633805(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考察入围后需经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报考人员在考察审核、体检、试用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录取后具体工作岗位由我办统筹安排。

  5.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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