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9-09 16:27 浏览量: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河市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品行良好,具备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素质、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管理、认真细致、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有团队精神;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5.土建类、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

  5.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政府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填写《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和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ljhshjyb@126.com,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书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截图。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对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20〕46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杜,电话:0595-22039968(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考察入围后需经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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