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602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农综〔2021〕89号)文件要求,通过牧运通系统,经养殖场申请,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初审,我局审核,现对我区申报实行“先打后补”政策补助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审核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月30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区农水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1202。
电子邮箱:QZLJ22631202@126.com。
地址: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花苑5号楼四层.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相关程序给予拨付专项资金。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2024年度洛江区“先打后补”补助经费汇总表
序号 |
养殖场(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补助 品种 |
核定数量 (头、只、羽) |
补助经费(元) |
补助标准 |
1 |
泉州绿之园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徐火平 |
种猪 |
14640 |
29280 |
2元/头 |
2 |
泉州市洛江鸿发畜牧有限公司 |
江福成 |
猪 |
9335 |
18670 |
2元/头 |
3 |
福建泉州市玉丰畜牧有限公司彭殊养殖场 |
叶丽香 |
蛋鸡 |
90903 |
36361.2 |
0.4元/羽 |
合计 |
843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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