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桥南古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划定的公示-洛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桥南古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划定的公示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5-20 16:56 浏览量:33

 

 

为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条例》“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版)等相关规定,现对桥南古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予以公示:

一、保护范围划定

核心保护范围:以桥南古街历史文化街区内现存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街巷、传统建筑等重点历史文化建构筑物保护范围、外轮廓、空间肌理、历史环境要素占地空间以及相关历史空间边界线为依据划定,总面积5.25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分为Ⅰ类和Ⅱ类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包含核心保护范围以外对核心保护范围内风貌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总面积48.75公顷。

1)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具体范围为:东以洛阳江岸线为界,南以桥南花苑居住区为界(不包含桥南花苑居住区),西以洛滨路并包含岩山为界,北以城华北路为界,总面积43.78公顷;

2)Ⅱ类建设控制地带具体范围为:以已建成的桥南花苑居住区四周为界,总面积4.97公顷。

二、管理规定及控制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活动,但新建、改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改变街区传统格局、历史建筑外观及街巷尺度,改造提升须延续原有铺装、景观特征。拆除非文物建筑或修缮危房须经审批,严格限制基地面积、高度及建筑形制,禁止破坏传统风貌。

建设控制地带:不得破坏与街区密切相关的自然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街区整体历史风貌的前提下,适度开展街区活化利用和文旅开发,严格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新增建设项目应优先以民生保障、文化传承展示等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

此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中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洛阳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等的保护区域(世界遗产区、缓冲区、景观控制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有关文物及世界遗产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最新法律条例规定。

三、公众参与

公示期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3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话:0595-22633151

邮箱:ljqzjjcjg@163.com

邮寄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8号(信封请注明“保护范围公示意见”)。

特此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