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来源:洛江新闻网 时间:2019-04-11 16:51 浏览量:1
   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上调,4月底前发放到手。
   我区目前执行的基础养老金标准138元/人月,根据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省级补助10元/人、市级补助0.5元/人。
   我区结合实际情况,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8元提升至150元,即每人每月增加12元;待遇人员丧葬补助金按提升后的新标准执行,即3000元/人,调整提高后的养老金足额4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此外, 对于按规定参保缴费,符合享受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的被征地人员,其年满60周岁,可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目前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