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企业开工复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时间:2020-02-09 18:42 浏览量:1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按照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开工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

(一)企业开工复工具备的条件

1.必须制定防控工作方案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出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发热员工管理应急预案。

2.必须设置隔离场所

在厂区宿舍或租用集中场所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场所(隔离人员需每人一间),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管员负责管理隔离人员。

3.必须做好物资储备

根据返岗员工数量测算口罩、体温计、消毒水等物资日需求量,并充分储备到位。

企业达到以上3个条件后,经所在乡镇(街道)确认、签订承诺书,方可开工复工;各乡镇(街道)汇总辖区内企业开工复工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企业开工复工后的管理工作

4.必须组织员工有序返岗

①对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原则上指发病率超过泉州的地区,下同)的员工进行劝阻,要求暂不返洛返岗,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工资保障;

②对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不听劝阻返洛的员工,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由企业自行安排隔离场所硬隔离或乡镇(街道)集中观察点隔离或在万虹、万和、阳光3家医院付费留院隔离);

③对省外(重点疫区除外)返洛员工,根据生产需要错峰安排返洛返岗,原则上每14天安排一批,并实行14天监督性医学观察(原则上避免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

④本省无外出史、无接触史、无不适症状员工可有序安排上岗。企业新聘员工,参照上述返洛返岗员工管理。

5.必须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全面登记员工上岗前14天以来的信息台帐,填写员工健康信息单,并实行每日动态登记制度、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制度。

6.必须做好应急处置

①开工复工后,如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就诊,第一时间排查其密切接触者和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②如被确认为疑似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

7.必须加强员工管理

鼓励分时段、分车间、分批次错峰上下班;

员工进出厂区、上下班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健康培训,科学安排工作岗位,加大工位间距、避免员工间接触;

加强宿舍管理和值班值守,宿舍出入要登记管理,员工之间不聚餐、不聚集聊天、不打牌、不打麻将等,做好宿舍卫生巡查、配备相关防范物品;

员工在外居住的,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纳入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统一管理。

8.必须进行环境消杀

保持厂区、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公共空间区域的环境清洁、开窗通风和空气清洁,并进行全面消毒,电梯、卫生间、门把手等容易发生疫情传播区域和对生产有密闭要求的车间,每日清洗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

9.必须强化用餐管理

①有条件的企业要采用分餐制,实现简约配餐、分散用餐

②条件不具备的要分时段、分班组错峰安排用餐;

③严格控制食堂用餐人数,分开座位,避免人员密集;

④鼓励员工自带餐具,食堂备足洗手液、一次性纸巾等防范物品,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10.必须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①员工在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出门、不聚会、不访友,如员工需要日常用品,原则上在企业内部超市、商店购买,如企业内部没有超市、商店,由企业根据需求指定商家配送;

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要落实健康管理(重点疫区人员不得进厂);

③厂区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二、乡镇(街道)务必落实属地责任

1.务必落实全方位责任

区委区政府建立健全重点企业“1+1+1”(1名区领导、1个区直部门、1名干警)挂钩联系制度,乡镇(街道)要参照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做到“两手抓”,一手抓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所有企业逐一排查、审核、督导,落实企业开工复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手抓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对企业用工、物资等实际困难采取“保姆式”帮扶,做好省“十一个一律”“24条”、市“9条”、区“15条”及各级各类扶持政策的宣传、兑现工作。

2.务必认真审核企业开工复工条件

对照企业开工复工3个要求,逐一审核材料并深入现场查看,确保开工复工企业符合条件;

与企业签订开工复工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设立1个以上集中观察点,以备重点疫区返洛员工集中隔离使用;

主动了解企业物资储备情况,通过区级设立的平台,帮助企业联系、购买防控物资。

3.务必实行网格化管理

督促企业报告在厂外居住的外地返洛返岗员工,要求村(社区)纳入网格化统一管理,实行健康管理和日登记、报告制度;将辖区小商户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范围,参照相关措施同步落实小商户开工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4.务必抓好企业开工复工后监管工作

全面排查企业外来员工返洛返岗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实时掌握企业外来员工健康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处置和管理、保障措施。

三、职能部门务必落实行业主管责任

1.务必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区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统筹做好行业内企业开工复工各项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企业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开工复工;对已开工复工重点企业和用工密集型企业,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到位。

2.务必主动服务企业

各职能部门对重点企业要采取“一厂一策”“一企一议”协调调度,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区人社局要深入重点企业了解用工需求,组织线上招聘、疫情较轻地区招聘会等,进一步创新招聘方式,全力帮助企业招工、用工;区住建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主动了解企业省外、市外员工集体返闽、返泉、返洛安排,协调各级帮助企业做好员工返岗通行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设立区级防控物资平台,为企业购买防控物资牵线搭桥;区卫健局要主动指导企业做好员工居家医学隔离、集中医学隔离和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处置工作,确保少接触者、不扩散。

3.务必严格依法监管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企业开工复工防控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对不落实主体责任造成或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企业,对不配合属地管控措施的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泉州市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

                      2020年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