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云箭测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材制造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洛江区福滨街1号(洛江区数字经济产业园3号厂房)
三、建设单位:泉州云箭测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洛江区福滨街1号(洛江区数字经济产业园3号厂房),年产3D打印鞋模0.6万只,具体建设内容和生产设备以报告表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项目应配套建设完善的污(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滤芯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相关规定。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八、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4年7月29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于2024年8月6日在网络平台上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进行全文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8105523 传真:0595-22633291
地址:洛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投资建设类6号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