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04-29 17:11 浏览量: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5-28105523  传真:0595-22633291

  地址:洛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投资建设类6号窗口

  邮编:362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注塑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泉洛环评〔2024〕表18号

2024年4月28日

2

泉州市爱立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灯1000万套、帐篷塑料配件450吨项目

泉洛环评〔2024〕表19号

2024年4月28日

3

泉州精研机械有限公司大圆机配件生产项目

泉洛环评〔2024〕表20号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