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署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公布监督举报方式
来源: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教材处) 时间:2024-07-03 16:37 浏览量:1

  日前,福建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充分把握暑假“窗口期”,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以深入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假期校外培训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执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严防严查违规学科类培训。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打击以“众筹私教”“学生托管”“AI自习室”以及游学研学、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查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等问题。

  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联合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在暑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要重点关注艺考培训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等情况,确保培训安全。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要加快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工作,杜绝无证无照经营现象。要认真做好培训材料审核、抽查工作,同步加强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加大“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应用推广力度,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加强暑期培训违规广告管控,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学后付”收费方式运营。

  要充分利用暑假契机,通过小视频、公益广告、倡议书、消费提醒、家访等多种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要充分利用暑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积极统筹动员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科技型企业等,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

  省教育厅集中公布全省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督举报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各地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和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严处重罚。要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全省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督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