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可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公办幼儿园第一轮招聘自主择岗后剩余岗位,总计3名。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补充招聘的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3/t20230323_2861131.htm)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参加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万安街道万贤路36号三楼人事股电话:0595-22633310)。
3.注意事项
(1)根据补充招聘岗位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补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对象与面试对象。面试后,从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
(2)本轮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详见(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6/t20230602_2887966.htm)。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初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3)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选择岗位方式为: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拟聘用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程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的“补充招聘岗位数”。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