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2024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要求,拟对2024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笔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我局在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笔试成绩、排名及入围情况的通知》《关于公布2024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成绩、排名及入围情况的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3日:公办学校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对象
2024年5月14日: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入围对象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育街)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提供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成绩报告单》及身份证;
2.学历证书(暂未发放的提交承诺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1)、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佐证,但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学历认证材料: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报告单》、份数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2));
5.考生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函等佐证;
6.报考的岗位要求“师范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关于本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入围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的,应向洛江区教育局出具书面弃权声明(附件3),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相关复审材料。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四)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的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方案将在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633310。
附件:
1.未取得毕业证书原件承诺书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3.弃权声明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