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洛江区面向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洛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泉州市洛江区面向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5-05-19 16:03 浏览量:8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洛江区面向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公示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考生姓名

性别

面试成绩

面试名次

入围情况

小学语文

1

赖城灏

87.40

1

入围

小学数学

4

杨鹏

87.42

1

入围

苏格煊

81.34

2

入围

彭辉煌

80.48

3

入围

彭育才

79.66

4

入围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电话:22633310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上述面试入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育街)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1)、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2〉);

  2.《培养就业协议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人员。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洛江区教育局一楼集中(洛江区三盛四季公园一期小区南大门对面),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若迟到10分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505948345。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个晚上10:00以后禁止进食。体检时要缴交1张1寸彩色个人相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和相应的体检费(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若体检不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统一电话告知)。

  四、考核有关事项

  体检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体检当天上午集中时提交以下材料: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出的有无失信记录;2.《入职承诺书》(附件3);3.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附件4)。

  体检后,现场领取政审《介绍函》,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信息证明。

  附件:

  1.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3.入职承诺书

  4.同意入职查询书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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