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一)》要求,现将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一)入围人员(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育街)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
3.份数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入围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应向洛江区教育局出具书面弃权声明(附件5),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相关复审材料。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入围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7:30。请入围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洛江区教育局一楼集中(洛江区三盛四季公园一期小区南大门对面),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若迟到10分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505948345。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个晚上10:00以后禁止进食。体检时要缴交1张1寸彩色个人相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和相应的体检费(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若体检不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统一电话告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核有关事项
体检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体检当天上午集中时提交以下材料: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出的有无失信记录;2.《入职承诺书》(附件6);3.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附件7)。
体检后,现场领取政审《介绍函》,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信息证明。
附件:
1.202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一)入围人员
2.202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毕业证书原件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5.弃权声明
6.入职承诺书
7.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