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洛江区人民政府
洛江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5-05-22 10:33 浏览量:118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泉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5年秋季洛江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具体招生服务片区及招生计划数详见附件1)

  2.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幼儿园在完成上述两部分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当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3.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现场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幼儿园自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办园条件、师资力量和办园质量的情况,核定招生计划数。各民办幼儿园在自主招生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准并公示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

  2.区教育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幼儿园办园性质、等级、办园规模、收费标准、师资力量等信息,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具体详见附件2:《2025-2026学年度洛江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三)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时间

内容

5月20日前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7月6日

1. 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网上报名登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1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2.各幼儿园同步做好初审并公布学位剩余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7月7日

1. 线下便民咨询服务:网上报名出现异常等情况,家长可携带材料到幼儿园具体咨询;

2.接收非服务片区有就读需求的幼儿网上报名登记,并做好初审工作。

7月8日-7月12日

区教育局抽查核实各幼儿园招生情况。

7月23日前

1.各幼儿园完成补录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2.如果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现场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

8月1日前

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民办幼儿园按以下时间和程序招。

  2025年秋季,我区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同时,也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各幼儿园于5月31日前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并开始接受家长线下咨询登记,对自愿申请入读的家长要求在7月9日-12日,按教育入学“一件事”操作指南及视频指导,组织家长填写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幼儿园初审,区教育局复审、录取等程序完成招生工作。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一要大力宣传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导,实现改革便民、信息化管理目的。二要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园实际,综合评判适龄入园幼儿人数下降趋势,在接收本园招生服务区适龄幼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和学位情况。各幼儿园招生方案、通告,要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入园保障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持续做好我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幼儿园有关工作。

  (二)规范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将通过泉州通、大美洛江、洛江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等信息(见附件1)、各类幼儿园的名称、性质、师资力量、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见附件2)。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洛江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泉洛发改[2019]45号)等文件执行,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禁幼儿园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

  (三)落实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和服务措施,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1.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部、全国双拥办有关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8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退役军人局规〔2024〕1号)、《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对象入学照顾,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办〔2025〕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各公办幼儿园要让申请对象提交《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意见、类别主管部门意见审核盖章)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幼儿园登记、初审、分类汇总,7月6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给予网上报名录取,同时报送初幼教股备案,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四)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学。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区教育局申请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结合台胞本人意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五)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各园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幼儿园应优先接收招生服务区域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招生服务区域内轻度残疾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可以开设融合教育试点班,支持大片区招收适龄残疾幼儿。

  (七)做好招生疏导和服务工作。各幼儿园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动态监测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的变化情况,引导家长合理预期。各地各园要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幼儿园的学位,确保适龄幼儿按时入园。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6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全区学前教育招生推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与市级进行融合,确保各级互联互通,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八)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各园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九)鼓励探索“长幼随学”服务举措。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凡因属地招生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进入同一所幼儿园的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结合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给与适当调整。

  (十)制定招生工作细则并备案。各园要根据市、区级招生文件,制定招生工作细则,按时向社会发布通告,并报送教育局备案。

  附件:1.洛江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招生情况公示表

  2.2025-2026学年度洛江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表

  3.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文件及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表

  4.洛江区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

  洛江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招生情况公示表

单位名称

招生计划(班)

服务片区

备注

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幼儿园

6

一类:万福社区户籍适龄幼儿、琯头社区琯头小组原住民的适龄幼儿、洛江区直和乡镇(街道)机关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附近居民子女。

首先招收一类片区的适龄幼儿,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此类对象如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现场摇号办法录取。具体要求详见《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632976

洛江区实验幼儿园

5

万安片区324国道以南(除吉源小区、琯头社区琯头小组原住民、中泱天城小区、红树湾小区、世茂璀璨天城小区有配套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外)及在此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的适龄幼儿。

符合招生服务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登记,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招生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对象,没有进入摇号名单的对象自行选择其他幼儿园入读。对于已划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的适龄幼儿不得参加区实验幼儿园报名、登记,经核对,重复报名者取消公办园入读资格。在此范围内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子女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只能参加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经核对,重复报名者取消公办园入读资格。

具体要求详见《洛江区实验幼儿园招生通告》。联系电话:28296699 。

洛江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5

一类片区:前洋社区、新阳社区、小米时代小区适龄户籍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片区:附近居民子女。          

首先招收一类片区内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招收周边常住人口适龄幼儿。若超过可招收的剩余学位时,则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招收对象。

具体要求详见《洛江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通告》。联系电话:28000702。

万安中心

幼儿园

3

一类片杏宅社区、塘西社区、院前社区、后埭社区、官头324国道以北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首先招收杏宅社区、塘西社区、院前社区、后埭社区、官头324国道以北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此类对象如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抽签办法录取。 具体要求详见《洛江区万安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联系电话:22825181

万安中心幼儿园(正荣江滨府园区)

2

一类正荣江滨府小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首先招收正荣江滨府小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此类对象如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抽签办法录取。 具体要求详见《洛江区万安中心幼儿园江滨府园区招生通告》。联系电话:22825181

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

4

一类片区:红树湾小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片区:附近居民子女。

招收红树湾小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具体要求详见《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55590

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

3

一类片区:清源春晓小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片区:附近居民子女。

首先招收清源春晓小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招收周边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具体要求详见《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16157  22055590

万安第三中心幼儿园

3

一类片区:世茂璀璨天城小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片区:附近居民子女。

首先招收世茂璀璨天城小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具体要求详见《万安第三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联系电话:22099906。

双阳中心

幼儿园

5

一类片区:坪山社区、阳山社区、新岭社区、新峰社区、朝阳社区(不含伟宏?小米时代)户籍的适龄幼儿、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在此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二类片区:附近居民子女。

首先招收片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在此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子女。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具体要求详见《双阳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60098

双阳中心

幼儿园

阳江园区

3

一类片区:前埭社区、南山社区、新南社区、阳江社区原住民、阳江安置小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片区:附近居民子女。

首先招收前埭社区、南山社区、新南社区、阳江社区原住民、阳江安置小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具体要求详见《双阳中心幼儿园阳江园区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60098

河市中心

幼儿园

4

一类片区:河市村、炉田村(曾何、田中央、留厝等小组)等原住民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类片区:官洋村、蛟南村、岭客村、霞溪村、溪井村、落户在外祖父母家等原住民及霞溪村附近外来工子女。

首先招一类片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招收二类片区户籍适龄幼儿,当二类片区申请入园数量超过可招收的剩余学位时,则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招收对象。若二类片区招完仍有剩余学位,将招收周边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若超过可招收的剩余学位时,则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招收对象,依次类推。

具体要求详见《河市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37869  22038823。

河市中心

幼儿园

梧宅园区

2

梧宅村、溪头村、下堡村。

河市第二

中心幼儿园

5

一类片区:炉田村(崎路、火烧、下大厝、太源小组)、庄田村等原住民及政策优待照顾对象。

二类片区:白洋村、浮桥村、市田村、鸟关村、厝斗村、南塘村、溪山村、溪井村、新告村、山边村及落户在外祖父母家等原住居民。

三类片区:镇区周边其他行政村、小区(四季蓝湾、银河广场)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首先招收一、二类片区内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有剩余学位,招收镇区周边的其他行政村、小区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若超过可招收的剩余学位时,则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招收对象。

具体要求详见《河市第二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65553  22065552。

坛顶小学

附设学前教育教学点

1

坛顶村及外来务工适龄幼儿

招收坛顶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具体详见《坛顶小学附设幼儿园招生通告》 。     联系电话:28937288 。

马甲意绥

中心幼儿园

3

马甲镇户籍、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招收马甲镇户籍、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具体要求详见《马甲意绥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联系电话:22081800。

马甲第二

中心幼儿园

4

马甲镇户籍、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招收马甲镇户籍、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具体要求详见《马甲第二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联系电话:22665833

马甲第二

中心幼儿园

三新园区

1

马甲镇户籍、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招收马甲镇户籍、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具体要求详见《马甲第二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665833

罗溪奕聪

中心幼儿园

4

前溪村、后溪村、双溪村、新东村、广桥村、双合村、大路脚村、洪四村、柏山村(顶下美园组)、三村村、钟山村、豪景花苑小区、高速公路安置小区、镇直单位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具体要求详见《罗溪奕聪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54007。

罗溪奕聪

第二中心

幼儿园

4

父母及子女户籍关系在翁山村、永生村、柏山村(除了美园)、东方村、三合村、建兴村、垵内村及八峰兰庭商住小区的所有就读需求的适龄幼儿。

具体要求详见《罗溪奕聪第二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58522。

虹山中心

幼儿园

1

虹山乡适龄儿童

具体要求详见《虹山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联系电话:22078979。

  附件2

  2025-2026学年度洛江区幼儿园收费情况

  咨询举报电话:12315

街道/乡镇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单位地址

办园     性质

是否

普惠园

等级

招生

计划

(班)

收费文号或

年度审计报告编号

幼儿园实际收费标准(元)

联系电话

保教费(月、元)

伙食

点心费

(月、元)

代办费(元)

新生

旧生

新生

旧生

1

洛江区机关幼儿园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街19号

公办

市级

示范园

2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10

410

300

0

0

22639976

2

洛江区机关幼儿园

中泱天城园区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街79号

公办

市级

示范园

4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60

410

300

0

0

22639976

3

洛江区实验幼儿园

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贤街58号

公办

 

5

泉洛发改

〔2019〕45号

330

0

300

50

0

28296699

4

洛江区万安中心幼儿园

洛江区万安街道杏宅社区

学前路20号

公办

市级

示范园

3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60

460

300

60

0

22825181

5

洛江区万安中心幼儿园

(正荣江滨府园区)

洛江区万安街道

洛滨北路67号

公办

 

2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60

460

300

60

0

22825181

6

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

幼儿园

洛江区万兴街8-1号

公办

市级

示范园

4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60

410

300

60

0

22055590

7

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

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鸿路27号

公办

市级

示范园

3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60

410

300

60

0

22016157

22055590

8

洛江区万安第三中心

幼儿园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贤街万盛

社区世茂璀璨天城小区一期

公办

区级

示范园

3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10

410

300

60

0

22099912

9

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

幼儿园

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街319

集体办

二级园

1

参照泉洛发改〔2019〕45号文件按普惠性民办园收费

489

489

300

100

50

22650537

10

洛江区安吉尔幼儿园

洛江区安吉路伟达商厦三楼

民办

一级园

3

闽金珑审字(2024)

第LQ002号

656

656

300

150

0

28852556

11

洛江区东方星幼儿园

洛江区安吉路东方星城小区

民办

二级园

2

闽金珑审字(2024)

第PF110号

656

656

260

380

50

15859777373

12

洛江区皇家翰林幼儿园

洛江区安顺路7号

民办

二级园

2

闽中惠双桥审字(2024)第015号

656

656

260

380

50

13906091822

13

洛江区信和幼儿园

洛江区安达路4号

民办

市级

示范园

4

闽中惠双桥审字(2023)第070号

2788

2562

500

700

0

29881777

14

泉州市洛江区外国语幼儿园

洛江区万虹路22号

民办

一级园

2

泉东会审字(2025)

第03111号

1640

1640

450

650

50

15980018605

15

洛江区阳光美尔奇

幼儿园

洛江区安吉大道阳光美尔奇

住宅小区

民办

一级园

2

厦梓西专审字(2023)ZB09-011号

1212

1078

300

700

50

22680398

16

洛江区春暖花开幼儿园

洛江区万安街道滨江路桥南花苑

民办

二级园

2

闽金珑审字(2024)

第PF149号074号

1152

1152

290

650

0

18150539889

17

洛江区蒲公英幼儿园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福街22号

民办

1

闽晋泉审字(2025)第QW034号

1576

1576

380

450

0

18159269898

18

洛江区童昕艺术幼儿园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兴街2号

民办

3

福智轩审字(2024)

第ZY003号

1434

1434

300

0

0

18105081036

19

洛江区双阳中心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街道阳山社区

公办

省级

示范园

5

泉洛发改

〔2019〕45号

550

550

300

50

0

22060098

20

洛江区双阳中心幼儿园阳江园区

洛江区双阳街道阳江社区

新南路37号

公办

省级

示范园

3

泉洛发改

〔2019〕45号

550

330

300

50

0

22060098

21

洛江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街道前洋社区

公办

市级

示范园

5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60

410

300

50

0

28000702

22

洛江区双阳阳光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祥光花苑五期

3#—5#楼第2层

民办

一级园

1

中恒宏信审Q[2025]

第019号

644

644

178

300

20

13799547676

23

洛江区双阳新苗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新南宇祥大厦二楼

民办

二级园

1

中恒宏信审Q字【2025】第014号

578

578

180

250

20

13850778895

24

洛江区双阳花园城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街道阳光南路与307省道交叉路口

民办

一级园

1

中恒宏信Q字【2025】第015号

650

650

190

260

20

18150939797

25

洛江区双阳新峰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新峰新村

民办

1

中恒宏信审Q字【2025】第103号

576

576

180

190

50

18959898183

26

洛江区双阳前洋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前洋社区张厝61号

民办

1

中恒宏信审Q字【2025】第012号

540

540

180

0

0

15280860156

27

洛江区双阳贝迪红树林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街道阳朋路3号

民办

1

中恒宏信审Q字(2025)第018号

578

578

190

270

20

13305085503

28

洛江区双阳金麦田幼儿园

洛江区双阳街道137号美裕蓝山墅6号楼1—3楼

民办

1

泉联诚会审字(2025)第043号

833

777

350

530

530

13805993305

29

洛江区河市中心幼儿园

洛江区河市镇炉田村玉泉街

公办

区级

示范园

4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10

410

250

45

0

18065299881

30

洛江区河市中心幼儿园梧宅园区

洛江区河市镇梧宅村

公办

区级

示范园

2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10

410

250

45

0

13655986181

31

洛江区河市第二中心

幼儿园

洛江区河市镇新镇区河府路

公办

区级

示范园

5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10

410

250

45

0

22065552  22065553

32

洛江区河市镇坛顶小学附设学前教育教学点

河市镇坛顶村西坑

公办

普通园

1

泉洛发改

〔2019〕45号

330

330

180

0

0

28937288

33

洛江区河市宝乐幼儿园

洛江区河市镇霞溪村

下倪32-4号

民办

二级园

2

泉联诚会审字(2024)

第029号

573

573

160

250

20

13799866392

34

洛江区河市小天使

幼儿园

洛江区河市镇霞溪宫口

自然村

民办

二级园

2

闽金珑审字(2024)

第DF027号

608

608

170

100

20

13665919752

35

洛江区马甲意绥

中心幼儿园

马甲镇马甲街

公办

区级

示范园

3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10

410

250

45

0

13365978008

36

洛江区马甲第二中心

幼儿园

洛江区马甲镇杏川村祖厝

公办

区级

示范园

4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10

410

250

45

0

22665833

37

洛江区马甲第二中心

幼儿园三新园区

洛江区马甲镇新建村外厝

15号

公办

区级

示范园

1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10

410

250

45

0

22665833

38

洛江区凯星幼儿园

洛江区马甲镇永安村

民办

未定级

2

泉联诚会审字(2025)

第017号

531

531

180

350

20

13506006656

39

洛江区小太阳幼儿园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溪北村

民办

二级

2

闽审泰实审字〔2025〕

第FX02-052号

531

531

180

270

20

13850799518

40

仰恩大学附属幼儿园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

民办

一级园

1

泉名会所内审II[2025]

第45号

560

560

270

400

 

15159887260

41

洛江区小艺才幼儿园

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溪东组90号

民办

未定级

1

福建荣信审字(2025)

第048号

511

511

200

400

20

13615912908

42

洛江区马甲凤栖幼儿园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大深埔工业区13号

民办

未定级

1

泉名誉字(2025)

第032号

531

531

180

400

20

13850717823

43

洛江马甲祯圆幼儿园

马甲镇杏川村下厝队27号

民办

二级

1

闽金珑审字(2024)

第TU007号

531

531

180

100

20

13559621878

44

洛江区马甲博艺幼儿园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西头村六埕6-1

民办

未定级

1

泉名誉审字(2025)

第035号

530

530

180

0

0

13905963034

45

洛江区罗溪奕聪

中心幼儿园

罗溪镇三角泳

公办

市级

示范园

4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60

460

250

50

0

13959923293

46

洛江区罗溪奕聪

第二中心幼儿园

罗溪镇柏山村

公办

市级

示范园

4

泉洛发改

〔2019〕45号

460

460

250

50

0

13004855560

47

洛江区虹山中心幼儿园

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农民街13号

公办

普通园

1

泉洛发改

〔2019〕45号

简托300 

日托:330

简托300 

日托:330

简托:40 

日托:151

0

0

13505021816

  附件3

  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文件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部、全国双拥办有关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8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退役军人局规〔2024〕1号)、《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在县(市、区)范围内安排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收军人子女入学。

  2.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照顾,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办〔2025〕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民族

 

申请人照片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来泉州工作时间

年  月

职务

 

户籍所在地

 

教育政策性照顾

对象类别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申请事项

1.幼儿园

入学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生照片

申请学校

及年段

意向1

 

意向2

 

意向3

 

2.小学

入学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生照片

申请学校

意向1

 

意向2

 

意向3

 

3.初中

入学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生照片

毕业小学

 

学籍号

 

申请学校

意向1

 

意向2

 

意向3

 

4. 转学

(小学、初中、高中)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生照片

现就读学校及年级

 

学籍号

 

申请学校

意向1

 

意向2

 

意向3

 

单位意见

类别主管部门意见

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4

  洛江区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1.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日8:00-24:00;

  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7月9日-12日8:00-24:00;

  ●温馨提示:为了给您营造一个良好的报名体验,各位家长无需在网上报名开启的第一天集中进入报名,以免出现网络拥塞。录取情况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没有直接关系。

  2.网上报名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①因审核需判定户口和亲子关系情况,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或出生医学证明,若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关系较为复杂,还须拍照上传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②因房产审核需核查房产信息,需上传房产相关材料,如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或购房合同与发票等。

  ③随迁子女除户口材料外还需提供: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等。

  详细的报名材料请参照各幼儿园的招生要求。

  3.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入口在哪里?

  答:电脑端入口:进入泉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quanzhou.gov.cn/),找到“办事服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幼儿园报名”-“洛江区”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入口: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左下角“本地”,左上角确认办事城市为“泉州”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幼儿园报名”-“洛江区”进行网上报名。

  ●温馨提示:

  相关入口将于6月底进行开放。

  4.网上报名的账号如何获取?

  答:网上报名前,家长必须在闽政通APP注册账号,并且进行L4实名认证。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右下角的“我的”-选择“点击去登录”,跳转到登录界面;首次注册的家长,点击登录界面右上角的“注册”按钮,根据注册提示步骤操作。注册成功后,根据认证步骤提示选择对应认证类型,完成L4认证即可。

  ●温馨提示:

  只能用适龄幼儿监护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认证,不能用适龄幼儿本人或其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认证,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保管好设置的账号与密码,避免影响后续信息完善与查询等工作。

  5.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应该如何操作?

  答: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通道:①阅读报名须知;②选择公办或民办及报名幼儿园;③填写家长及学生信息;④填写房产信息;⑤获取或上传报名材料;⑥提交报名。可通过系统首页的报名记录管理,查看报名的审核及录取情况。

  可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泉州市教育局公众号或洛江区教育局公众号,将于6月26日左右发布的详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

  ●特别提醒: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涉及伪造证件的将依法报请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将相关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闽政通APP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591-62623959

  教育入学“一件事”技术支持热线:19959889563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