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
来源:区民政局 时间:2022-05-26 09:51 浏览量:1

 一、地方概况

洛江区东北毗邻惠安、仙游两县,西连南安市,南接丰泽区,辖区面积374.81平方公里,下辖万安、双阳、河市、马甲、罗溪、虹山6个镇(乡、街道),共67个行政村、19个社区,常住人口24.8万人;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有少数民族40个,以回族、苗族、土家族、畲族、壮族居多;方言以闽南话为主,通用语言为普通话。洛江区占市区2/3的土地,是中心城市东进的重要拓展带,亦是著名侨乡和港澳台同胞的主要祖籍地。洛江区山川钟灵毓秀,洛阳江贯穿其境,洛阳古桥、仙公山、仰恩湖、蔡襄祠、俞大猷公园、罗溪省级森林公园、虹山瀑布、龟峰岩等自然景观和历史名人遗迹闻名遐迩。

二、地方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2021年,我区总人口已达20.54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80万人,占总人口的13.40%,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老年人就医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我区养老工作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方式。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9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含农村幸福院)67个,实现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个。目前我区各类养老床位1465张,每千人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3.3张,护理型床位830张,占比56.7%

三、地方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代表简介

(一)“龙人·伍心金秋家园”养老院

泉州市龙人伍心金秋家园养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7日,是由泉州市洛江金秋家园颐养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与福建省伍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经营公司,项目总床位达到1500张以上,地址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清源山北麓双阳街道朝阳社区,本项目离动车站8公里, 离两所三甲医院(910医院和泉州市第一医院)约8公里,养老院定制了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功能化和人性化,为老人日常生活服务管理体系的统一标准,组建了一支亲切、细致,服务周到的专业管理、护理团队。

     四、投资类型

(一)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基建部分建设;

(二)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与维护;

(三)投资并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养老项目;

(四)投资并承接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

(五)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形式。

五、投资要求

梳理投资方应承担的责任清单或承诺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

六、养老机构一般建设、登记、备案流程

(一)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

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林审核、用地规划许可等。

3.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三)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手续

    项目建成后,投资(运营)方可在工商部门登记“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投资(运营)方也可在民政部门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和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包含以下三类:

1.养老机构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为“养老院”“养护院”“颐养院”“长者照护之家”“老年公寓”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业务”。

2.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是指从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的组织,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含有“社区”字样,如“社区养老服务”“社区老年照护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业务”。

3.综合养老服务组织。综合养老服务组织是指同时从事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更为宽泛,如“养老服务”“为老服务”“老年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综合养老服务业务”。

   (三)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手续

1.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于登记或取得营业执照,开展养老服务后3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所在地市、县民政部门备案。

2.各级民政部门在接待举办者政策咨询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提供备案材料样张、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以及网上下载渠道,引导其提早做好备案相关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获知本辖区内企业法人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后,应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督促引导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3.举办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市、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统一接收并审核举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对材料齐全者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同时,应告知举办者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监管制度等。回执可通过民政受理窗口预约转交或挂号信邮寄给举办者。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的相关材料应及时转交同级养老服务部门存档。

4.养老服务机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应当于办理完成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做好相关事项备案工作。对于变更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未备案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市、县民政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对于登记后未备案的企业法人养老服务机构,市、县民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提醒联络和督促指导。

    七、咨询途径

办公室电话:0595-22633731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大楼一楼民政局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时)

     

附件:洛江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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