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洛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轮候资格复核工作的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根据《洛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10月洛江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复核工作的相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复核范围
截至2023年9月底,已取得洛江区公租房申请资格满12个月以上(含)正处于轮候的申请家庭。
二、复核内容及材料申报要求
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
复核家庭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其公租房轮候资格自动终止,区住建局将通过电话和官网公告通知。
复核过程中,对因信息比对核查系统锁定(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家庭,区住建局将依据复核结果按照本市现行公租房政策对复核家庭作出轮候资格保留、变更、终止或取消资格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原因电话告知有关家庭。如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洛江区住建局提交异议内容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申请复查。家庭提出复查申请但异议不成立,或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的视同无异议,区住建局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作出轮候资格终止的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作出轮候资格确认的决定。
三、申报时限及逾期处理
复核范围内的家庭自2023年10月09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区住建局领取相关复核表,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向区住建局(联系电话:22636263;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8号区住建局二楼左数第三间房管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按要求申报的家庭,视为放弃公租房轮候。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承诺及授权书
2.洛江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年度复核表
3.轮候家庭年度复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4.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承租单位房情况证明
5.个人收入承诺书(无单位)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