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洛江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4-07-17 17:59 浏览量:1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洛江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

资格复核工作的公告

 

各公共租赁住房家庭:

根据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政策规定及住建部公租房信息系统管理规范要求,公租房保障家庭(含在保家庭与取得保障资格后的轮候配租家庭)须每年进行资格复核。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租后资格年度复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本次年度复审对象为2024年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包括:低保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

二、复核内容及材料申报要求

  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

复核家庭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其公租房保障资格自动终止,区住建局将通过电话和官网公告通知

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家庭的申报信息与核查结果存在不符或有疑点,区住建局将根据复核结果按照现行政策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家庭的公租房保障资格。具体的核查结果和决定将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家庭。

如申请家庭对核查结果有异议,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洛江区住建局提交书面复查申请。申请应详细说明异议内容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家庭提出复查申请但异议不成立,或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的视同无异议。

三、申报时限及逾期处理

复核家庭的复核材料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5日。

复核家庭未在上述复核申报时间内到申请受理所在街道申报复核家庭情况的,当年度公租房轮候及在保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已配租家庭年度复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2.洛江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后资格年度复核表              

      3.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书

     4.自由职业及有单位的收入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承租单位房情况证明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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