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行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鲤城区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重点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多次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深入各自分管领域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区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先后印发了《泉州市洛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洛江区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洛江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对全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深化检查促进。认真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制度,主动对所分管行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实、抓细、抓到位,实现“条块结合、全面覆盖”,有效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持续深入,推进重点工作开展
第一季度我局不断推进2020年重点工作进展,在开展智慧用电建设、强化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安全发展区建设、地震预警信息终端维护、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健全和完善灾害救助体系、加快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快应急队伍建设、防火工作等10个方面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均已达到预期目标。其中在202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洛江区协办项目中,我局承接区协办市级巩固提升1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任务(市下发我区目标数3个),截止3月底,现已摸排上报符合本次巩固提升项目基本要求的避灾点个数及名单,目前相关工作正按上级计划有序推进中。
(三)紧盯重点,突出隐患排查整治
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全区安全生产良好形势。一是危险物品方面。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督促危险化学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1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5份,排查事故隐患27条,已整改20条,正在整改7条。同步抓好油气长输管道、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等领域的安全排查,完成问题整改22个。二是工矿企业方面。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邀请专家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3月9日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2人次,邀请专家18人次,检查企业371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9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1家,排查隐患685条,己整改621条,限期整改64条,整改率达90.7%。三是森林防火方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一般安全风险隐患37个(线树安全距离不足风险隐患点26处,森火火灾风险隐患点11处),己清理树竹26处、852棵,清理可燃物或杂草11处,风险隐患清除率达100%;清明节期间,在全区设置区级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39个,村级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331个,严查违反规定带火源上山;各村聘请20-30名临时护林员(全区共2192人),加强巡护密度,并通过护林员智能定位系统加强对全区92名专职护林员的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防火宣传材料 20000份,悬挂标语横幅568条,张贴禁火令500张,订制短信60万条。
(四)创新监管,构建专家支持体系
我区选定48位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成员,把专家组工作渗透到政府安全生产决策、应急救援、事故分析、隐患排查等领域,积极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技术和智力支撑作用。同时,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区应急局己确定洛江区关于长驻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的招聘方案,拟聘请5名安全生产常驻专家,目前已完成报名工作,下步正在准备考核选拔相关事务。
(五)积极倡导,推进智慧用电建设
坚持以“市场主导、单位自主、社会参与、政府引导”为原则,以单位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为基础,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根本,通过应用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等智慧用电安全技术,加快构建多方共赢互动的智慧用电安全服务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目前,智慧用电安全建设方案已制定完毕,正在征求意见中,智慧用电安全建设所需资金正在申请中。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19年11月11日上午10点58分左右,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97号2栋泉州市勤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起重伤害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明确各工作岗位的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无法提供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档案材料,无法提供起重设备维保记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起重机(编号D17061)存在非法加装吊具(吸铁)等不安全状态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作业人员严重违章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款人民币250000.00元(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许可情况(见下表)
泉州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洛江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汇总表(2020年第一季度)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人 |
主要产品及经营规模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办证日期 |
1 |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八峰加油站有限公司 |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环镇路南侧 |
赖回元 |
赖回元 |
汽油200吨/年 |
闽泉洛危经〔2005〕000234(换)号 |
2020.1.16-2023.1.15 |
2020.1.7 |
洛江区应急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汇总表(2020年第一季度)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姓名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1 |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丰源食杂店 |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小宗边15-2号 |
彭贵琳 |
泉洛烟经〔2020〕0001号 |
2020.1.17-2022.1.16 |
2 |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荷良日杂店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桥下25号 |
杜芳芳 |
泉洛烟经〔2020〕0002号 |
2020.1.17-2022.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