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区政府区长郭宁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查审批的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要依法履职,各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切实承担起乡村规划建设、宅基地审批和农房建设管理职责。要通力协作,相关部门要对宅基地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有关工作主动入位、履行职责,确保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取得实效。要严肃纪律,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坚决杜绝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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