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 |
泉州市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办公地址 |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后栋2楼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冬令时:2:30-5:30) |
联系电话 |
0595-22630152(办公室) |
负责人姓名 |
杜荣文 |
工作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与台港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承担全区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负责拟订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工程建设。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依法负责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按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牵头组织起草全区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信息化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信息化技术标准,牵头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 (十三)具体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牵头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组织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牵头组织推动信息化领域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发展和产学研用结合工作。统筹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拟定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承担洛江区数字洛江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大数据汇聚、管理、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负责全区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综合管理,组织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十五)负责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按规定承担信息化项目审批相关工作。 (十六)牵头推进全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承担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等相关工作和区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设置 |
办公室、经济运行股、工业发展股、软件和生产服务业股、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资本服务和金融管理股、数字经济发展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