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 |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
办公地址 |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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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5-22639831 |
负责人姓名 |
苏森 |
工作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按党建管辖权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和协调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措施并配合实施,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情况信息核对机制。 (四)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五)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拟定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审核全区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慈善行业组织及其慈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开展慈善公益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规定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工作。 (八)负责全区涉外,涉台、港、澳、侨和国内公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九)依法承担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研究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和指导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管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办理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负责全区民政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经费使用管理。 (十三)推进民政信息化工作,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十四)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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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含下属事业单位) |
办公室(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老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养老股(区老龄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