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 |
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
办公地址 |
洛江区堤后路桥南花苑5号楼三楼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2:30-5:30) |
联系电话 |
0595-22633367 |
负责人姓名 |
蔡涛 |
工作职能 |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泉州市政府和洛江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相关法律事务。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司法鉴定、公证、仲裁机构;指导、管理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6.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设置 |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法治综合与督察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备案审查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下设2个事业单位为洛江区依法治区协调中心、洛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
国家部委网站
省设区市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主办: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维护:洛江区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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