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财政局工作职能清单
来源:区财政局 时间:2022-06-01 16:04 浏览量:1
 

全称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冬令时:2:30-5:30)

联系电话

0595-22633357

负责人姓名

苏永川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财税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乡、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订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区财政专户;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在中央、省赋予我区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提出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六)负责制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订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性债务,制订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三)牵头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承担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区财政局内设10个股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预算股、综合股、国库股、行政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监督绩效股(行政审核审批股、采购办)、国有资产管理股、经济建设股(债务管理股)、农业股(企业股);下设3个事业单位为洛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会计核算中心)、洛江区国资运营保障中心(洛江区融资服务中心、洛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