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行政区相关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虹山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级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本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村级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乡财和村财的内审监督工作。
(五)完善对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综合网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七)依法或受委托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消防监管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限。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八)依法或受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区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根据主要职责,虹山乡设置5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2.虹山乡设置3个事业单位
虹山乡设置下列 3 个事业单位,均为乡所属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牌子 )
(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
(三)综合执法队 (加挂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牌子 )
三、领导分工
张劲松:(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四级调研员),主持乡党委、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林堃鹏:(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韦移发:(乡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宣传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团委、“五化”提升、强基促稳、绩效考评、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
庄培德:(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主持纪委、监察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林志专:(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负责政法(综治)工作,分管信访维稳、普法宣传、网格化综合管理、人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亮化、机关工会、妇联等工作。
林筑峰:(乡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政协联络组、台港澳、智化等工作。
颜华玲:(乡党委委员、秘书)负责党政综合办、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地方志等工作,分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口老龄、红十字会、计生协会、乡直机关党支部等工作。
叶景川:(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地震预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火)、自然资源、土地(林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民政、残疾人保护、退役军人服务和管理、慈善会、乡容环卫、综合整治、绿化、综合执法队等工作。
黄腾扬:(乡人大副主席):负责人大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税收、企业、国有资产、招投标、生态环境保护、净化、工会、市田水库项目、市场监管等工作。
黄晓路:(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分管发改、工信、商务、统计、科技、科协、旅游、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林兴发:(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水务、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河长制、住建、规划建设、美化、小农水和万里生态水系项目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虹山乡人民政府地址: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农民街10号
电话:0595-22077068
传真:0595-22078887
邮编:36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
(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0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