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镇人民政府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时间:2023-09-27 17:55 浏览量:1
  洛江区马甲人民政府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第一条  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行政区相关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马甲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级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本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村级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镇财和村财的内审监督工作。

(五)完善对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综合网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七)依法或受委托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消防监管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限。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八)依法或受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区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马甲镇设置下列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机关效能、调研、重要会务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核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依法行政等工作。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协调联系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巡察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建带群团等工作。负责处理日常党建事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对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的管理,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含网络信息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宗、侨务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协调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指导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统一管理镇范围内各项政府性收支。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社会经济统计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负责统筹辖区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经贸合作、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监督管理镇财务,做好内部审计,推进镇财政规范性建设。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村财务会计工作。协调联系税务、金融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文化教育、群众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民政事务、老龄、关心下一代、残疾人保护、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广播电视、文物保护、旅游等方面工作,并协调好与社会事业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禁毒、反邪教以及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级建设,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指导计生协会、老体协工作。协调联系武装部、公安、安委、司法、消防救援、医保、残联、计生协会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业投资、农业发展、扶贫开发、市场管理、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特色村镇建设、种植业、水产业、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集体“三资”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水土保持、水利建设、河长制、湖长制、水事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权限内村民建房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并参与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工程招投标、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物业管理、交通管理、镇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综合整治、防涝排渍、人防、棚改、征地、征迁、安置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林地)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安全监管、建筑节能监管及竣工验收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马甲镇设置下列3个事业单位,均为镇所属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牌子)。承担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承担政务服务、村居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村级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企业法人、党员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有关政策咨询、行政投诉、企业服务、便民生活等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劳动保障、社会保障、人才开发引进、农业农村、水利 、科技、企业服务管理、综合统计、村镇管理、环境卫生、村级建设、村级治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执法队(加挂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牌子)。根据依法赋予或受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与上级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和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具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办公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尾岭83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08:3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08:3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595---2208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