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21-0101-2019-000-8
    • 备注/文号:泉洛城管〔2019〕58号
    • 发布机构:区城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0
    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城管局 时间:2019-09-27 09:21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将至,做好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的稳定,务必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继续做好各自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道路桥梁、市政路灯、雨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状况的安全巡查和维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节日期间市政设施安全运作。

    二、加强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路面清扫作业的安全,要求环卫工人穿戴环卫作业反光衣;二是垃圾中转站人员要严格操作规范,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节假日正常运转;三是加强清运垃圾车辆的行车安全安全教育,操作规范等;四是对驾驶人员进行常态化管理。

    三、加强园林绿化安全管理

    做好节假日期间园林绿地安全巡查工作,对各自管养范围内的城市园林树木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城市园林树木枯死枝、挂落枝、折断枝及病虫枝,现有主干枯腐、倾斜及受病虫害危害的植株是否存在倒伏隐患等,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时组织整改排除,确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

    四、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做好节假日期间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抓好辖区内天然气管道、工商业和餐饮业场所燃气设施、加气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安全。

    五、加强两违巡查治理

    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节日期间的“两违”巡查防控和户外广告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又不能确保安全的场所、设备,必须停止使用,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加强上路检查,对发现渣土车滴撒漏等不文明行为的,一律严厉查处。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

    201992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