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21-0101-2019-00013
    • 备注/文号:泉洛城管〔2019〕68号
    • 发布机构:区城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9
    洛江区城市管理局 洛江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9年洛江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进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29 15:20

    关于印发2019年洛江中心城区垃圾分类

    进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19年洛江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进校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191029

     

     

    2019年中心市区垃圾分类进校园实施方案

     

    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20191号)要求,结合我区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实施垃圾分类收集。2019年,在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实行垃圾分类。规范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营造浓厚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实现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无死角、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典型经验模式。

    (二)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体系,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学习和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形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力争2019年底前,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100%

    二、活动对象

    洛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参照此方案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7月)

    1.分类基础设施。①布置收集容器。对现有的垃圾桶标识、合理利用,根据实际需要情采购补充收集容器,标准及相关规范详见《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操作指南》(附件1);②落实类转置。有害垃圾实行独立储存、专人管理,定期委托具有资质集中收运至区工业废置中心;可回收物清运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易腐(厨余)垃圾在我区餐厨垃圾预理厂建成前,暂按其他垃圾进行处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建厨余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他垃圾仍按原有垃圾收运渠道置,做到日日清;③加强公示引内容包括垃圾分指南、收集点分布等,原置在楼宇或院落内分垃圾桶的置点上,尽量醒目,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增加具体垃圾品种的标识。

    2.宣传教育工作。①营造宣传氛围。各校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活动,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与健康教育、科学教育、德育工作相结合,利用校园广播、电视、LED宣传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联系群等平台进行宣传造势。同时结合国旗下讲话、班队会、讲座等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②开展专题培训。由区城市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面向学校垃圾分类负责人和相关老师,覆盖区级所有垃圾分类开展学校。学校垃圾分类负责人要把培训内容运用到具体工作中,老师要把专业知识带回学校、教给学生,带动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3.台账管理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工作台制度,按月整理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台账,数据料真、全面。

    (二)全面实施阶段(7-10月)

    1.开展宣传活动。① “垃圾分类进课堂”。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抓好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等知识的结合渗透,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分类减量意识;“垃圾分类进校园”主题活动。包括组织主题班会队会、演讲比赛、手抄报展评等活动,宣导分类意义,普及分类知识,让学生学习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小手牵大手”社会实践活动。区教育局要联合相关部门,结合社会实践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大手拉小手”等形式,引导家庭成员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其他类型活动。多形式开展活动,如: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变废为宝手工展,绘画、征文比赛等。

    2.进行考评检查。区城市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下阶段将根据《泉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细则》(附件2),结合每季度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考评,组织对各校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成绩将纳入“文明学校”测评成果中。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后)

    各学校要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年度工作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各学校可以开展互相观摩、互相考评,做到问题互查、经验共鉴。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将根据各校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和检查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对工作较好的进行表彰,对工作较差的进行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是开展校内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校园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师生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完善校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符合分类标准、满足投放需求;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工作;要加强校园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搞好梳理总结。区教育局、各区直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各学校要做好垃圾分类活动学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进行自评。区教育局要汇总本辖区“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各区直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材料,请于1218日前报区教育局和区城市管理局邮箱(ljjxlyc@163.com475433408@qq.com)。

     

     

    附件:1.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操作指南

    2.泉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细则

    3.洛江区区直学校名单

     


    附件1

    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操作指南

     

    一、分类定义与标识

    (一)生活垃圾,指的是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分类标识标志

     

    二、分类类别与收运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鼓励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室内用旧纸箱收集可回收物,待可回收物达到一定量后再投放至学校设置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有条件的学校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注意:

    ①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牛奶盒等利乐包装)应该剪开清洗干净晾干后投放;

    ②塑料、金属瓶罐应倒光剩余液体后投放,有条件还应清洗并压扁;

    ③纸箱等应该拆开折好后投放。

    3.收运处置。学校可自行运送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运,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学校里的有害垃圾通常有废灯管、打印机墨盒和硒鼓、一次性笔芯等。

    2.投放暂存。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学校设立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临时贮存场所,易碎有害垃圾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破损后投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临时贮存场所应设有醒目的有害垃圾标志,可设置在后勤保障科室或保安室,做到有人监管,避免投放其他类别垃圾。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委托相关资质的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三)易腐(厨余)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蔬菜瓜果垃圾、腐肉、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枝落叶等,学校里的易腐垃圾主要有食堂、小餐饮店等产生的剩菜剩饭、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2.投放收集。各学校应在食堂设置沥水设备,易腐垃圾沥干水分后单独投放至学校设置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易腐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在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投用后,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建厨余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卫生纸、尿片等)、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2.投放收集。其他垃圾应该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收运处置。仍按现有渠道进行收运,由保洁人员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

    不同区域按以下要求执行分类:

    1.居住区(学生宿舍等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办公区(学校教学、办公等场所): 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校园操场、道路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

    注:易腐(厨余)垃圾在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前,仍按现行办法处理。

    三、分类硬件配置

    垃圾分类硬件配置包括分类投放点、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果皮箱等3类。

    (一)分类投放点

    1.分类投放点按方便投放、便于收运、不阻塞安全(消防)通道的原则进行设置,尽量在原有的投放点上升级改造。

    2.原则上按楼栋设分类投放点,1栋楼房不超过1个点,尽量减少设置,鼓励推行楼道撤桶、并点。

    3.室外投放点的地面应硬化处理,有条件可增设排水、洗手、照明(夜景)、防暴晒雨淋等设施,做到整洁、无存留垃圾和污水,不产生二次污染,不影响校园观瞻,与环境友好。

    4.投放点要配置引导牌,应有分类指引、点位布局图等相关信息等内容。

    5.有配备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分类投放点应统筹考虑有人监管条件,如学校门卫(保安亭)等。

     

     

    投放点后推荐样式123

     

     

    公示引导牌推荐样式

    (二)分类收集容器(按垃圾量设桶)

    1.分类收集容器指标准分类收集容器,通常为带脚轮和盖子的可移动式塑料垃圾桶。塑料垃圾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08)的要求,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的材料制造。

    2.分类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易腐(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4种。其桶身颜色、标识标志与分类标识标志统一,在容器正前方应有明显分类标志、对应的垃圾种类及示意图。

    3.分类收集容器的数量及规格应与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相匹配,不得出现漫溢现象。通常规格为60升、120升和240升等。

     

     

    (三)果皮箱

    1.校园操场、道路等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果皮箱。

    2.果皮箱不需设投放指引牌,但应有分类标识,为与环境协调统一或美化环境可以“特形特色”。

    如:

     

    四、校园垃圾分类参考标语

    1.多走一步路,垃圾有去处;多动一下手,垃圾分类投。

    2.垃圾分分类,资源不浪费;垃圾减减量,校园更漂亮。

    3.美丽洛江新时尚,垃圾分类记心上。

    4.垃圾分类新时尚,惠及千秋你我他。

    5.分类入桶投其所好,垃圾回收变废为宝。

    6.垃圾有门道,分类要记牢。

    7.校园变成大花园,垃圾分类是关键。

    8.带来欢笑,带走垃圾。

    9.一个萝卜一个坑,别让垃圾跳错坑。

    10.请给垃圾找个合适的家。

    11.乱放是垃圾,分类是资源。

    12.垃圾分类人人做,做好分类为人人。

    13.轻而易举分垃圾,举手之劳变资源。

    14.倒垃圾,先分类;带走礼貌留下美。

    15.为垃圾分家,给校园减负。

    16. 垃圾要回家,请你帮助它。


    附件2

    泉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细则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说明

    得分

    评估方法

    一、硬件配备
    25分)

    宣传氛围

    1.根据《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相关要求,在校园内醒目处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已有宣传栏的增加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内容),其中应包括分类指引等相关信息,未设置扣5分,发现破损、遮挡、内容错误等情况扣2分;
    2.
    在电子屏播放时段内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内容,未播放或内容错误扣3分。

     

    现场检查

    分类投放点

    根据《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相关要求,分类收集点设置合理,管理到位,环境整洁、地面需硬化处理,无存留垃圾或污水等现象,不产生二次污染,发现不符一处扣3分。

     

    现场检查

    分类收集容器

    根据《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相关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含果皮箱),位置合理、颜色正确、标识规范、摆放整齐,无满溢、脏污、残缺、破损、无法使用等现象,发现不符一处扣3分。

     

    现场检查

    二、分类效果
    25分)

    分类收集

    根据《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相关要求,校园内实现分类收集,未实现扣5分。

     

    现场检查

    有害垃圾收集有专人监管,发现不符扣4分。

     

    现场检查

    分类参与率

    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100%,现场随机抽问,每低10%1分。

     

    现场检查

    分类知晓率

    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现场随机抽问,每低10%1分。

     

    现场检查

    分类准确

    随机抽查分类收集容器,对分类投放准确率进行抽查。
    1.
    有害收集容器投放错误,1处扣3分;
    2.
    有害垃圾投放错误,1处扣3分;
    3.
    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错误,1处扣1分;
    4.
    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大量错误,1处扣3分。

     

    现场检查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说明

    得分

    评估方法

    三、制度建设
    20分)

    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校园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明确的主管处室,有明确的责任分工,按人员、职能分工变动及时更新,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

     

    内页材料

    政策落实

    制订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管理制度(包括实施方案、自评自查标准等),并在全校组织学习,落实开展,发现无管理制度扣2分,未落实到位扣3分。

     

    内页材料

    资金保障

    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发现不符扣2分。

     

    内页材料

    自我评估

    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校性的生活垃圾分类自评自查工作,未开展扣5分。

     

    内页材料

    台账资料

    1.分别建立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台账,未建立扣5分,少一项扣2分;
    2.
    明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去处,账册清楚,管理有序,发现一项不符扣2分。

     

    内页材料

    四、宣传活动
    30分)

    教育培训

    每年结合教职工大会、工作例会等形式开展不少于2次垃圾分类教育培训,未开展扣5分,开展1次扣2分。

     

    内页材料

    常态化活动

    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在课堂教学中抓好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等知识的结合渗透,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分类减量意识,未开展扣10分。

     

    内页材料

    主题活动

    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环保主题节日,每年至少开展1次“垃圾分类进校园”宣传活动,活动形式不限,未开展扣10分。

     

    内页材料

    每年至少开展1次“大小牵小手”社会实践活动,未开展扣10分。

     

    内页材料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说明

    得分

    评估方法

    五、加分项

    加分项

    1.开展垃圾分类创新性举措,包括①设置易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按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处理;②校园内设置资源回收日,定时定点、有效收集可回收物;
    2.
    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面新闻、经验做法被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的,每一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3.
    被微信公众号“泉州垃圾分类”采用,每一条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
    4.
    报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信息(qzljfl@163.com),1条信息1分,加分不超过3分;
    5.
    其他可加分情况,经检查小组研究后确定。

     

    内页材料

    注:各子项扣分直至扣完为止,总分(含加分项)不超过100分。

     

     

     

     

     

     

     

     

     

     

     

     

     

     


     

     

     

     

     

     

     

     

     

     

     

     

     

     

     

     

     

     

     

     

     

     

     

     

     

     

     

     

     

     

     

     

     

     

     

     

     

     

     

     

     

     

     

     

     

     

     

     

     

     

     

    抄送:杨副区长,涂副区长,存档(二)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          20191029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