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21-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洛城管〔2024〕27号
- 发布机构:区城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30
各管养责任单位:
为推进市、区两级考评工作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城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水平,自今年1月起,将结合市级园林绿地考评结果计算月考评成绩,计算方式为:每月园林绿地考评成绩=市级中心城区道路绿化管养专项考评绿化养护考评成绩*25%+区级园林绿地考评成绩*75%,原考评中根据市级考评结果设定的奖惩办法继续执行。区级考评按片区考评的,市级考评成绩以该片区当期市级考评抽查路段成绩的平均值计算。各管养责任单位要加强考评问题整改工作,组织承养单位限时完成整改,整改工作于发出考评问题清单后一周内完成并反馈我局(图片问题清单应反馈整改后的图片),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抽查。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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