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信息公示(执法主体、救济渠道)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洛江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3121-0101-2025-00007
    • 发布机构:区城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1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信息公示(执法主体、救济渠道)
    时间:2025-04-01 10:52
     一、行政执法主体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1350504665054898T

    二、救济渠道

    对拟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可在接到《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符合听证条件的,可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地址: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福社区万盛街89号五楼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595-28026259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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